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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次充好。一些不法經營者將十幾元的低檔白酒灌裝到偽老酒收購造包裝或回收的名酒包裝中,以每瓶數百元的價格冒充高檔白酒銷售,牟取暴利。

  二、傍名牌。故意在產品的名稱、包裝、裝潢上與馳名或知名產品相近似,特別是仿冒“茅台”酒等一些知名品牌白酒收購老酒的包裝裝潢。

  三、以內部特供、軍隊特供、 國家機關專供等名義,誤導消費,或以老酒收購15年、30年、50年等珍藏或年份酒的形式欺騙消費者。據了解,特供酒不會再市面上銷售,公開買賣的肯定是假酒。

  另外,還要提醒大家的是,隨著對高檔白酒打假力度的加大和消費者識別水平的提高,犯罪分子在各種造假伎倆上可謂挖空心思。假酒穿上真包裝,具有較強的迷惑性。消費者在賓館酒樓收購老酒等喝完高檔白酒時,一定要有意撕毀外包裝、商標、防偽標識、撬壞瓶口等,不要給造假者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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